肿瘤患者干预能力建设之肿瘤患者数字化患者报告结局项目公示
为肿瘤患者提供全面、系统、精准的支持与干预,提升其应对肿瘤的能力,改善生存质量和预后效果,北京华康公益基金会发起肿瘤患者干预能力建设之肿瘤患者数字化患者报告结局项目,为患者免费援助药品开坦尼®(通用名:卡度尼利单抗注射液)。
一、项目时间
2025年1月至2025年12月。
二、项目内容
主要用于通过建立以患者为中心的症状管理团队,设计适用于宫颈癌、胃癌等肿瘤患者的数字化患者报告结局项目,全面了解真实世界使用开坦尼®(通用名:卡度尼利单抗注射液)患者的自身健康状况及治疗效果等,以检验干预模式的有效性、推广性和进行卫生经济学评价,以期为临床决策提供可靠的证据支持,推动医疗技术和学术交流进步,促进肿瘤领域诊治能力建设。在本项目执行期内,确诊为患有宫颈癌、子宫内膜癌等肿瘤的患者,在临床使用25支开坦尼®药品治疗后,经项目医生邀请入组本项目,并配合填写完成本项目此阶段的医学评估表格以及提交申请材料,经项目办审核通过,将提供1个周期开坦尼®药品。患者在其首次使用后的24个月(“本治疗年度”)内配合完成相应阶段的所有评估及提交申请材料后,可重复申请,项目办将为患者提供本治疗年度内可维持疾病未进展的剩余治疗周期用量的药品。患者需每四个周期接受项目医生的医学评估,申请时提供项目医生签字/盖章的医学评估表、近1个月内的影像学检查报告单等材料。
三、项目条件
(一)项目入组对象
(1)年满18周岁,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军官证的患者及港澳台患者,且本人明确知晓并同意遵守相关规定,自愿按照既定程序进行申请的患者。
(2)已接受卡度尼利单抗注射液治疗,并经项目医生评估确认符合其用药标准可继续使用该药物的患者。
(二)医学条件
(1)经项目医生诊断确认符合可以使用开坦尼®。
(2)经项目医生评估无开坦尼®用药禁忌症。
(3)患者根据项目流程规定的医学检查,按时并如实提供相应的检查报告,经项目医生评估继续使用开坦尼®药品治疗,医学材料项目医生签字。
(三)患者申请条件
(1)患者已接受开坦尼®治疗,且使用的必须是经国家药监局批准上市的药品。
(2)经项目医生评估确认符合开坦尼®用药标准可继续使用该药物且无医疗保险报销的患者。
(3)患者需按时并如实提供申请流程中所需的医学证明及其他相关申请资料。
(4)患者需按时并如实填写PRO问卷,并及时上报用药过程中出现的不良反应。
(5)患者必须本人知情并自愿申请本项目。
(四)项目终止条件
(1)因疾病进展或经医生确认患者不再符合此药品治疗指征或不适合继续使用此药品治疗。
(2)患者未按照项目规范或要求或拒绝进行医学评估及填写 PRO 随访问卷。
(3)患者死亡(包括自然死亡与宣告死亡)或者因刑事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以及收监服刑。
(4)患者以盈利为目的,将捐赠药品非法倒卖、销售他人、有偿转让、无偿赠与、与他人交换或者其他盈利目的。
(5)患者伪造、篡改、捏造申请资料或者隐瞒申报,提供不实虚假资料。
(6)由于不可抗力、国家政策等因素造成捐赠药品短缺。
(7)患者自愿放弃捐赠用药资格。
(8)患者法定监护人书面要求停止使用项目捐赠用药,项目办与患者本人确认属实的。
(9)患者直系亲属书面要求停止使用项目捐赠药品,项目办与患者本人确认属实的。
(10)患者本人、直系亲属(包括法定监护人)以及其利害关系人严重干扰项目相关人员正常工作秩序。
(11)患者为了获得项目捐赠药品,向项目相关人员行贿。
(12)项目捐赠药品发放完毕。
(13)超过90天未领药或未再次申请的患者将自动出组。
(14)项目到期终止。
本项目由北京华康公益基金会具体实施。
现面向社会公示,接受监督。
联系人:杨自然
电话:010-53399503
北京华康公益基金会
2025年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