患者援助计划之康悦新生-患者援助项目执行比价采购公告
北京华康公益基金会拟采购患者援助计划之康悦新生-患者援助项目执行服务,根据《北京华康公益基金会供应商遴选管理制度》,现邀请具有相应资格的供应商前来响应报价。
一、项目概况
采购内容:患者援助计划之康悦新生-患者援助项目执行
采购预算:人民币181万元
服务时间:2025年1月至2025年12月
二、执行方服务内容
执行方负责协助基金会将药品免费赠送给符合条件的低保患者、低收入患者以及因医疗费用导致经济负担较重患者。具体提供以下服务:
1.全程协助基金会完成项目。
2.负责项目工作手册等相关资料文件的内容撰写,排版及制作。
3.项目规范和培训。
4.工作人员招聘及培训。
5.全国各区域项目志愿者的招募及培训,日常工作管理。
6.项目网站的维护及项目数据库维护。
7.入选医院和医生信息管理。
8.入选患者数据管理。
9.提供项目热线办公室办公场地。
10.项目热线办公室设备配置,包括电脑,呼叫中心坐席专业电话,录音设备等。
11.项目热线运作。
12.患者入选等相关事宜服务。
13.负责患者申请资料审查,组织注册医师对患者的医学检查评估。
14.药品调拨管理。
15.每月项目进展/分析报告整理,数据分析,每月提供发药记录报表:发放城市、日期、盒数。
16.项目应急事务管理。
17.协助基金会组织、召开项目的启动会、中期及终期工作总结会议。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良好的商业信誉或社会公信力。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营业执照、登记证书及相关许可证照所列经营范围、许可范围中,应当包含有与为项目提供服务相符的经营项目、许可项目。
3.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与项目执行对应的发票科目。
5.可提供营业执照、登记证书及相关许可证的原件扫描件,交由基金会审核及备案。
6.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成立1年以上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
7.具备执行同类公益项目的经验。
8.符合《北京华康公益基金会供应商遴选管理制度》对供应
商的要求。
9.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10.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四、报价文件的提交
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于2025年1月6日至2025年1月10日9时至17时(周六日及假期除外),将报价文件递交至北京华康公益基金会,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琨御府西区8号楼2单元213,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1月10日17时,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报价文件恕不接受。
五、评审时间、地点及方式
评审时间为2025年1月13日9时开始,评审地点为北京市海淀区琨御府西区8号楼2单元213北京华康公益基金会办公室,评审方式为基于报价较低基础上的综合评估法。
六、公告期限
公告发布期为5个工作日。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北京华康公益基金会
联系人:杨自然
联系电话:010-53399503
北京华康公益基金会
2025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