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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华康公益基金会秘书处工作制度
北京华康公益基金会秘书处工作制度 第一条 为规范北京华康公益基金会秘书处工作,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北京华康公益基金会章程,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本制度是基金会章程的有效补充,与章程具有同等效力。第三条 本制度旨在规范基金会开展内部治理及相关工作。第四条 秘书处是理事会领导下的执行机构,负责执行理事会决议,保持与理事会、监事的密切沟通。秘书处由秘书长
2019-0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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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华康公益基金会监事工作制度
北京华康公益基金会监事工作制度 第一条 为确保监事依法独立、有效行使监督权,提高监管工作效力,根据《基金会管理条例》和《北京华康公益基金会章程》,结合实际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监事应当依法行使监督权。第三条 本基金会设监事1名。监事任期每届5年,期满可以连任。第四条 监事的资格: (一)认同本基金会的宗旨
2019-0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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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华康公益基金会合同管理制度
北京华康公益基金会合同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规范北京华康公益基金会合同管理,保障基金会合法权益,从源头规避风险,预防合同纠纷,促进科学管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合同,是指基金会与政府机关、事业单位、社团组织、企业及个人订立的含有权利义务关系内容的各类协议文件及其附件(含有关补充协议、意向书、备忘录)等合同性法律文件,不包括基金会与工作人员所签
2019-0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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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华康公益基金会 分支(代表)机构管理制度
北京华康公益基金会分支(代表)机构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加快基金会发展,根据《基金会管理条例》和基金会章程,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按照基金会的工作需要,由分支(代表)机构发起人向基金会提出设立申请。基金会秘书处对分支(代表)机构设立的可行性进行审核后。认为符合设立条件的,提请理事会审议批复;认为不符合设立条件的,向申请人回复不同意设立的意见。基金会不得设立地域性分支(代表)机构。
2019-0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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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华康公益基金会机构设置及职责分工
北京华康公益基金会机构设置及职责分工 根据北京华康公益基金会(以下简称基金会)章程,并报北京市民政局备案,基金会下设秘书处和行政人事部、项目合作部、信息宣传部、财务部,经理事会研究决定,现就机构设置及职责分工明确如下:一、秘书处职责(一)组织、协调日常办公,办公用品购置、发放、登记管理工作;(二)负责拟定和监督执行各类工作规划及制度;(三)负责综合性文稿起草,文件、信函等的审核与归档工作
2019-0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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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华康公益基金会 舆情监控与应急处置管理制度
北京华康公益基金会舆情监控与应急处置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规范北京华康公益基金会舆情监控和应急处置工作,建立健全舆情监控和应急处置工作机制,正确引导、妥善处置舆情,按照信息公开透明、回应社会关注、提升组织公信力的要求,结合基金会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舆情信息,是指通过新闻媒体、网站、客户端、博客、微博、微信公众账号、论坛、贴吧等传播载体进行报道和传播,可能或已经引
2019-0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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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华康公益基金会受益人遴选制度
北京华康公益基金会受益人遴选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北京华康公益基金会(以下简称基金会)受益人遴选工作,确保基金会资助工作高效透明、运作规范,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本制度明确的受益人,主要包括以下类别:(一)基金会直接给予资金资助的机构和个人;(二)基金会直接给予物资资助的机构和个人;(三)基金会主办或联合主办
2019-0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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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华康公益基金会供应商遴选管理制度
北京华康公益基金会供应商遴选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了规范北京华康公益基金会(以下简称基金会)供应商管理,确保基金会采购的物资和服务性价比最优,同时保证项目高效、规范运作,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基金会日常办公和项目执行所涉及的物资和服务类采购的供应商选择与管理。第三条 供应商管理原则:(一)统一管理、规范运作、有效
2019-0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