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北京华康公益基金会“优享新生-乳腺癌患者援助项目”执行服务比价采购公告

    北京华康公益基金会拟采购“优享新生-乳腺癌患者援助项目”执行服务,根据《北京华康公益基金会供应商遴选管理制度》,现邀请具有相应资格的供应商前来响应报价。一、项目概况采购内容:优享新生-乳腺癌患者援助项目执行采购预算:人民币165万元,报价超过预算价为无效报价服务时间:2021年4月至2022年3月二、执行方服务内容执行方负责协助基金会将约36000支优替帝药品(通用名:优替德隆注射液),免费赠送给

    2021-03-01

  • 关于2020年委托投资的公示

    关于2020年委托投资的公示根据《基金会管理条例》《慈善组织保值增值投资活动管理暂行办法》《北京华康公益基金会章程》规定,为充分、高效运用本基金会资产,促进本基金会持续健康发展,经基金会全体理事表决、一致同意对本基金会非限定资产进行投资活动,购买本基金会基本账户开户行(招商银行)发行的理财产品“日益月鑫理财计划B款”。2020年1月-12月,基金会共购买该理财产品5期,累计收益人民币13643元,

    2021-01-04

  • “晴可依®”患者援助公益项目的公示

    “晴可依®”患者援助公益项目的公示一、 项目内容为帮助乳腺癌的患者坚持科学持久的有效治疗,减轻患者疾病痛苦及经济负担,我会为乳腺癌患者发起“晴可依®患者援助项目”,针对符合药品适应症的低保患者、低收入患者进行药品(药品名:氟维司群注射液)免费援助,项目可在全国范围内展开。二、 项目开展时间项目起止时间:2021年01月01日-2021年12月31日三、 医学条件(一)

    2021-01-01

  • 北京华康公益基金会2020年捐赠收入公示

    2020-12-31

  • 北京华康公益基金会2020年重大支出公示

    2020-12-31

  • 关于公开遴选项目执行单位的公示

    关于公开遴选项目执行单位的公示根据《北京华康公益基金会章程》的规定,为更好的开展各项公益慈善活动,拟公开遴选部分单位作为项目执行单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征集起始日期2019年6月1日至6月15日。二、执行单位的资质和业务要求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设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或社会组织;2.具有独立的财务管理、财务核算和资产管理制度,依法缴纳税收;3.具有相关公益慈善活动策划

    2020-10-27

  • 关于北京华康公益基金会住所变更的公示

    根据《基金会管理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规定,经北京市民政局京民基许准变字〔2020〕478号行政许可决定书批准,2020年10月10日起,北京华康公益基金会住所变更为:北京市海淀区玲珑路9号院西区8号楼3层2单元213。现面向社会公示,接受监督。

    2020-10-12

  • 维首患者援助项目结项报告

    维首患者援助项目结项报告.pdf

    2020-09-02